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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低保为什么要分户
2024-05-21 07:07:35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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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户口 办低保有什么条件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户口办低保有什么条件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户口办低保条件 持有当地 常住户口 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可以 申请低保 。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持《户主 委托书 》)以户主的名义向 户籍 所在地乡镇(街道 办事 处)提出书面申请。 其中,对靠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供养或者子女 赡养 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一、二级)、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及经乡镇(事处)书面认定的因离异、亲人出走等原因无法单户成为户主的生活困难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跨区(市)县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先将 户口迁移 至居住地;不能迁移户口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二、申请流程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核批准。 3、乡镇、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日。 三、申请材料 1、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 收入证明 ;农业户口的,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在外务工的,应提供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 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 房产证 原件及复印件;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5、因征地及 房屋拆迁 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含 买房 、装修、偿还债务、大病支出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6、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 离婚证 》或《 离婚 判决(调解)书》以及《 离婚协议书 》;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8、因患严重疾病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残疾申请人,应提供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 残疾证 明;劳动年龄段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9、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户口办低保有什么条件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户口办低保有什么条件在我国现有的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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