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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房产过户前是否能撤销?
2024-05-21 22:17:44 责编:小OO
文档


婚前赠与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可以撤销。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未过户可以撤销,但协议离婚时不能撤销,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若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若只登记一方名字,则不能分割。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一、婚前赠与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是否能撤销

婚前赠与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是可以撤销的。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未过户能撤销吗

夫妻赠与子女房产,未过户且未进行公证的,可以撤销赠与。夫妻双方协议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虽然赠与合同生效,但在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双方还是可以反悔,行使任意撤销权。如果夫妻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不能撤销。

单纯的赠与行为与离婚协议是的赠与行为性质并不相同,赠与合同时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而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所涉及的赠与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如不能举证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一般很难得到的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要不要分割要看房产证是否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产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分割的。

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则房产视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此时离婚时不能分割该房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法典》明确了婚前赠与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可以撤销的情况。而对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未过户的情况,夫妻双方协议约定的赠与可以在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前撤销,但在协议离婚时约定的赠与一般需要满足无欺诈、胁迫等情形。而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需要分割则取决于房产证是否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不需要分割。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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