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挂失的身份证如果还在有效期内,原则上是可以用的。如果本人找回丢失的身份证并且已经办理新的身份证,应该将旧的交回派出所。如果是别人拾到后冒用,由此产生的后果,不会由丢失人承担,而由冒用人和有审核证件的相关部门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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