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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后拒绝给孩子探视权,如何解决?
2024-05-21 09:50:15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的处理办法是根据离婚判决书确定行使探望权,并可起诉到强制执行。如果判决书未判给探望权,可起诉要求给予,并由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探望权的次数应以双方协商为主,过度频繁会影响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探望权的中止必须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事由,并需由裁定,其他人无权中止探望权。

法律分析

一、离婚了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了男方不让看孩子的处理办法: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给探望权,由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孩子可以写无数次吗

可以双方约定好探视时间。探望权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会判决。一般而言,在探视权协议中,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8周岁以上,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意志为转移。

三、探望权是否能终止

1.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2.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3.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结语

离婚后,若男方不允许探望孩子,可根据判决书确定行使探望权,并起诉强制执行。如判决书未规定探望权,可向申请获得探望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次数宜协商确定,不宜过多以维护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探望权可中止,但仅限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需经裁定。其他机关或个人无权中止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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