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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江沙是怎样定罪
2024-05-22 03:59:48 责编:小OO
文档


一、盗采河沙构成什么罪

盗采河沙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非法采矿罪,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

(二)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三)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

(五)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围垦湖泊、河流的;

(七)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

(八)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

二、当事人对盗采河沙行政不服如何处理

根据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对盗采河沙行政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不服复议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盗采河沙构成非法采矿罪,因为河沙属于矿产资源的一种,虽然我国地大物博,但为了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觉不允许随意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发生,所以盗采河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构成非法采矿罪。 该内容由 于子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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