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法律服务代理合同有效性及与有偿合同的区别。无偿合同是有效合同,不可随意撤销或解除,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支付代价。有偿合同要求较高的注意义务和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订立。对于无偿合同,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财产转让行为,而有偿合同需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才能行使撤销权。无偿法律服务代理合同属于无偿合同,需要认真办理。
法律分析
一、无偿法律服务代理合同有效吗?
无偿法律服务代理合同是有效的,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
(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无偿法律服务代理合同一般需要由当事人和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律师双方协商进行确定,在律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不支付律师费用,为其进行辩护。根据法律规定,这显然是属于无偿合同的一种,虽然不收取报酬,但是有关法律服务代理行为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办理。
结语
无偿法律服务代理合同是有效的,虽然不收取律师费用,但律师仍需认真履行法律服务代理行为。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在注意义务、缔约人要求、撤销权和返还义务等方面存在差异。当事人和律师应在律师同意的情况下协商确定无偿法律服务代理合同,为其提供辩护。根据实际情况,律师应仔细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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