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属于公诉案件,受害人可通过强制执行判决书追回资金。股东抽逃出资行为可通过转账记录、虚构债权、虚假财务报表等证据认定。股东抽逃出资将面临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罚款、补偿债务和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法律分析
一、股东抽逃出资如何追回
抽逃出资罪属于公诉案件,没有义务通知受害人。如果机关追赃成功的,依法应当及时返还受害人。如果追赃不成,受害人可以凭生效的判决书,直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不必另起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怎么认定股东有抽逃出资行为
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的证据证明股东抽逃出资: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的证据;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证据;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证据;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证据。
《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三、股东抽逃出资后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后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符合刑法规定,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抽逃出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害人可以通过机关追赃或向申请强制执行来追回被抽逃的资金。股东抽逃出资会导致公司债务无法清偿,股东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构成抽逃出资罪,股东还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股东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抽逃出资,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二节股份转让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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