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关立案,不会用发短信方式通知的,会按办案程序规定的方式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同样的不能直接以本院不具有管辖权而拒绝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