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3、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