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一种尊重被继承人意愿、体现遗愿的遗产继承方式。适用条件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立遗嘱人死亡,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且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继承的特征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
法律分析
众所周知,遗产继承方式主要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那么,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哪些特征?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请阅读了解。
概念
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特征
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适用条件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拓展延伸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的方式,规定了其财产在继承过程中的处理方式。遗嘱继承具有以下特征:
1. 遗嘱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作出遗嘱继承的意思表示。
2. 遗嘱继承的遗嘱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
3. 遗嘱继承的内容应当合法、明确,且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4. 遗嘱继承人可以自由设定遗嘱继承的顺序、数额和方式等,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5. 遗嘱继承人可以随时撤销遗嘱继承,但应当在遗嘱中明确记载。
6. 如果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约定的内容发生争议,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权将受到法律保护。
遗嘱继承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继承方式,对于被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遗嘱继承也涉及到遗嘱的合法性、可执行性等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保证其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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