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如果机关接到报案而不受理案件,报案人可以向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 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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