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补办结婚证手续的主旨是解释了两种情况下的办理手续,以及委托他人办理的方法;同时列举了补办结婚证所需的证件清单;最后提醒老人注意事项,包括开具关系证明和选择办理地点等。
法律分析
一、老人补办结婚证手续
1、有结婚登记档案办理手续
如果老人的结婚登记档案还保存在当地婚姻登记处,那么就可以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照片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补办;但是如果老人的户口所在地与之前不同,就需要去初次领取的地方开具档案证明,然后再到双方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补办。
2、无结婚登记档案办理手续
很多老人办理结婚证的时间比较早,导致现在查不到当初的结婚登记档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先去村委会、社区开具夫妻关系的证明,还需要子女或者其他人作为证明人确认两人属于夫妻关系,这样才能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办理。
3、委托他人补办结婚证手续
不方便行动的老人可以委托他人去补办结婚证,需要将补办结婚证所需的证件交给委托人,还要写一封委托书,委托人也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去老人户口所在地办理补办事宜。
二、补办结婚证所需证件
1、补办结婚证申请书。
2、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状况证明。
3、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4、双方近期2寸免冠照。
5、初次领取结婚证开具的结婚登记档案证明。
6、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老人补办结婚证注意事项
1、有登记档案的需要开证明,没有档案的话要去社区、居委会等地开关系说明书。
2、补办结婚证可以在初次申领的地方办理也可以在现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查不到档案的必须在现户口所在地办理。
3、《夫妻关系证明》的法律效力与结婚证相同。
结语
老人补办结婚证需注意以下事项:1、有登记档案的需开证明,无档案的可凭社区、居委会开关系说明书;2、补办可在初次申领地或现户口所在地办理,查无档案者必须在现户口所在地办理;3、《夫妻关系证明》法律效力等同于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2日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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