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解除需要多长时间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还款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完毕判决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其名单。解除方式包括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并履行完毕、申请人书面申请删除、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中止执行、不予执行和终结执行。还款方式可通过支付或与债权人直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向申请删除。
法律分析
一、失信人员解除需要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对生效判决书履行完毕结案后,人民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不予支持。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还款方式
1、最好通过,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由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就会根据你方的申请,撤销你的黑名单。
2、直接还给债权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完毕生效判决书后,人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其名单。具体情形包括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文书义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等。若被执行人再次符合纳入条件,可重新纳入名单。还款方式可通过支付或与债权人直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向申请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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