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包括如下:
1、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在交易、转让、签署合同等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不属于应交税费核算范围;
2、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属于应交税费核算范围;
3、公积金:公积金是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应交税费核算范围;
4、专用上的税金:专用上的税金是指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所支付的,不属于应交税费核算范围;
5、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所得的税费,不属于企业应交税费核算范围。
税费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办理流程如下:
1、确认税费不通过原因;
2、根据原因,对税费进行调整或纠正;
3、根据调整或纠正后的金额重新计算应交税费;
4、编制新的应交税费核算表;
5、提交新的应交税费核算表给财务部门审核;
6、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对应交税费进行支付;
7、记录税费调整或纠正的相关信息,并归档;
8、对应交税费的支付进行会计核算;
9、生成税费支付凭证,记账;
10、将税费支付凭证及相关会计凭证送交审核;
11、审核无误后,将税费支付凭证及相关会计凭证送交财务部门复核;
12、财务部门复核无误后,存档相关凭证,完成税费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办理流程。
综上所述,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