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是有时效的。 2、其时效是一般是两年,如果超过两年的时效期间,而行政机关仍然未发现 行政违法行为 的,不能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时效是五年。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的,机关可以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嫌疑人未提出申辩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