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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2024-06-07 13:07:01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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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自用房产的计税余值应以房产的原值减除已经核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房产,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产的产权所

法律分析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自用房产的计税余值应以房产的原值减除已经核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拓展延伸

房产税是一种针对不动产的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的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应税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个人而言,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拥有房产的个人,包括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等。对于单位而言,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拥有房产的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应税房产的单位和个人。对于非居民拥有房产的情况,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而对于个人出租居住用房的情况,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对于个人出租居住用房的情况,应当自出租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对于保护国家土地资源和加强房产管理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房产税的征收,可以实现对不动产的登记、备案和监管,同时也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结语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自用房产的计税余值应以房产的原值减除已经核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房产,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的单位、出典的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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