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艺作品的版权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变更,转让著作权时,双方要签订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一、著作权可使用合同是什么合同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就著作权的部分权能,许可作品使用人使用,而著作权人取得报酬的协议。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权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行使。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著作权人正是通过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来实现自己的著作权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是著作权人行使和实现著作财产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
(1)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这是一般性的原则要求。
(2)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3)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4)合同的有效期不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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