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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出差是否算工伤?
2024-03-15 18:29:07 责编:小OO
文档


出差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应认定为工伤。要件包括接受用人单位指派、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此外,条例还列举了其他情形,如工作前后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履行工作职责时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等。因此,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分析

出差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

二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对受伤出差的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工伤保险对受伤出差的赔偿范围的界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在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保险的赔偿条件,可以享受相应的赔偿。然而,具体的赔偿范围可能因地区、行业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偿金、工伤津贴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差期间发生的事故与工作无关,或者是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受伤,可能不符合工伤保险的赔偿条件。因此,建议受伤出差的员工及时向雇主或保险机构报告,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的赔偿范围和程序。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具体情况而定。只有在职工接受用人单位指派、以用人单位名义外出工作期间,并且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此外,条例还列举了其他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等。因此,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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