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员工出工伤办理赔偿需要走什么流程
2024-03-16 21:36:47 责编:小OO
文档


员工出了工伤后理赔流程如下:一、工伤定义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残疾或死亡。以下情形均可以认定为工伤:(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患职业病的;(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还存在几种视同工伤的情形:(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 从业人员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一) 故意犯罪的;(二) 醉酒或者吸毒的;(三) 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主体:(一)用人单位申请: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个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所需条件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没签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先申请仲裁确认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门受理申请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门申请行政复议。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收到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后,可能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负责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人员的再次鉴定等具体事务。区、县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所需的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等。(实务中遇到过员工先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认定的)四、理赔流程(一)仲裁:员工认定工伤后通常由社保中心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该笔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庭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二)诉讼: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基层起诉,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二审上诉。(三)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如果公司不履行的判决,员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患职业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 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