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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
2024-03-20 10:53:35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消费税,顾名思义是我国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东西都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一、消费税计算方法有哪些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2)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2)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额的销售额:(1)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2)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3)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二、消费税税率是多少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批准,财政部、香烟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的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消费税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化妆品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首饰珠宝玉石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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