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被高消费了怎么解除
2024-03-11 17:43:08 责编:小OO
文档


高消费令的解除条件及具体内容:被执行人可向申请解除高消费令,需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需消费活动。在消费期间,被执行人可提供有效担保或申请执行人同意,可解除。高消费令对自然人包括禁止乘坐高档交通工具、在高消费场所消费、购买高档商品等;对法人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包括禁止办理财产抵押、在高消费场所消费、发放奖金等。要求被人定期申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审计。

法律分析

一、高消费令怎么解除?

取消被高消费令:《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

被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在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消费令。

二、高消费令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对自然人的。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7、被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民办高校。

(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2、不得以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进行上述消费;

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4、不得出国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高消费令的解除需要被执行人向人民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需的消费活动。在消费期间,被执行人可以提供有效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消费令。同时,被执行人完成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及时解除消费令。高消费令的具体内容包括对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如禁止乘坐高档交通工具、在高消费场所消费、购买高档商品等。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还受到其他,如不得履行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同时,其单位财务状况需定时向申报,并接受审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2013修正):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