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格式条款的提供方提供的格式条款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