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应积极参与庭审,否则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裁决,对发生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很多劳动仲裁申请人都担心如果被申请人不出庭,那么劳动争议是不是就无法得到解决,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按时参加仲裁开庭活动既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根据通知的开庭日期和开庭地点积极应诉,到庭参与庭审。
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如果被申请人在开庭后未到庭,而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即视为被申请人主动放弃了仲裁庭调查、质证、辩论、发表最后意见等一系列的权利。仲裁庭可以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审查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并审查被申请人提交过的书面材料后直接作出仲裁裁决,即缺席裁决。缺席裁决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做出仲裁裁决,对发生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建议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均应根据通知积极应诉,参与庭审,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被告缺席劳动仲裁,如何维护原告权益?
当被告在劳动仲裁中缺席时,维护原告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措施。首先,原告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证词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其次,原告可以向仲裁庭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被告的缺席进行处理,例如要求仲裁庭视被告缺席为默认或进行其他适当的处理。此外,原告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多的法律指导和支持。最重要的是,原告应保持冷静和坚定,积极参与仲裁程序,并在法庭上充分主张自己的权益,以确保公正的裁决能够得出。通过这些措施,原告有望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公正的结果。
结语
无论是劳动仲裁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积极参与庭审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举措。被申请人缺席庭审,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裁决,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审查证据,并作出裁决。对于申请人来说,提供充分证据和证词,要求仲裁庭处理被告缺席,寻求法律援助和律师咨询都是有效的策略。保持冷静和坚定,在庭审中充分主张自己的权益,有助于获得公正的结果。通过积极参与仲裁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人有望得到合法的裁决并可向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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