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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案件由经侦部门还是刑侦部门负责侦查?
2024-03-17 12:43:17 责编:小OO
文档


经济犯罪中的诈骗罪是经侦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犯诈骗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诈骗罪属于经侦办理的罪名。因为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案件,而诈骗罪因诈骗的是公私财物,所以和经济有关。依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经济诈骗案件:经侦部门与刑侦部门的侦查职责分工

经济诈骗案件的侦查职责分工由经侦部门与刑侦部门共同承担。经侦部门负责调查与经济活动相关的诈骗行为,包括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等经济领域的欺诈行为。刑侦部门则负责调查与刑事犯罪相关的诈骗行为,如伪造、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两个部门在侦查过程中互相协作,共享情报信息,进行案件分析和证据收集。他们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涉及的金额和影响等因素,决定由哪个部门主导侦查工作。这种侦查职责分工的目的是为了更加高效地打击经济诈骗犯罪,保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利益。

结语

诈骗罪是经侦部门办理的一项罪名,因为它涉及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惩罚。对于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经济诈骗案件的侦查职责由经侦部门和刑侦部门共同承担,他们协作合作,共享情报信息,并根据案件性质和影响等因素决定侦查工作的主导方。这种分工旨在高效打击经济诈骗犯罪,保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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