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申请保全车辆,对营运车辆,一般是只封户,不实际扣车,被执行人还能继续使用;如果是非营运车辆,各地操作不一样,有的准许使用,有的实际扣车,无法使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由人民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