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1、共同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地产,如果配偶同时有证据证明,是基于双方都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
2、房地产虽以一方名义登记,但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离婚房产该如何合理分割
离婚房产合理分割:婚前一方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婚前买房但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的,视为赠与配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由分割。
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协议不成,应由分割。
一方父母在双方结婚后赠与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处理,协议不能由分割。
二、有关离婚房产的诉讼法律规定有哪些
1.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不论男女两方出资情况,离婚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判决;
2.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认定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
3.婚前一方出资购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在男女两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房产;
4.婚前一方购房,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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