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财产保全费是指在执行财产保全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按照一定标准交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注意通知担保、加强力度、审查财产、慎重查封工程款。财产保全费包括担保金和诉讼保全费,按照财产数额的不同比例交纳,最高不超过5000元。以上是关于收财产保全费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
一、收财产保全费是什么意思
保全费是在对被申请的财产保全时收取的费用,收取的钱归财政所有,不予退还。
根据《诉讼费用收费办法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对于申请人自己申请的财产保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二)加强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
(三)在采取财产保全时,应当严格审查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涉及的财产,杜绝乱保全案外人财产的现象发生。(四)慎重查封工程款。
三、财产保全费用收取标准
申请财产保全有两笔费用:
(一)担保金,一般你申请保全多少,就交多少。起诉后申请保全的,经许可也可不交。
(二)诉讼保全费,按规定标准支付。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以上就是“财产保全费用收取标准”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收取的财产保全费是指在对被申请的财产进行保全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该费用归财政所有,不予退还。根据《诉讼费用收费办法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费用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一定标准交纳。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包括通知申请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加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严格审查申请人所涉及的财产,避免乱保全案外人财产的发生,以及慎重查封工程款。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两笔费用,即担保金和诉讼保全费,具体金额根据财产数额不同而有所不同。感谢阅读以上关于财产保全费用收取标准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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