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退。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没有售卖房子的资格,此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意向书以及交纳的定金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已经交纳的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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