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当赔偿的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若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有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