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陕西省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
2024-03-22 05:50:49 责编:小OO
文档


1、办理提取应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时间职工按规定提取使用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时,由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填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含审批表和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审批表在省中心归集部领取,明细表在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连同提取原因相关的资料,报省中心归集部办理审批。每月前两天(上班时间)因省中心财务账不办理提取手续外,其他正常上班日每天上午均可在四楼大厅办理提取。

2、省中心审批流程提取审核主要审查提取原因是否符合规定,提取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根据省中心审批权限规定,同一单位每天提取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由归集部审批;提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内的,经归集部初审后,由分管副主任审批;提取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经归集部初审、分管副主任审核后,由中心主任审查批准。

3、提取资金支付方式经审批同意支取的,将《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由财会部柜台办理提取账务处理,并通过人民银行网上小额支付系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单位,由缴存单位代收代付给职工本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新开户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前,应先在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制《住房公积金委托付款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省中心财会部记账员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已经办理上述手续的单位,如发生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变化,应按变化以后的信息填制《住房公积金委托付款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省中心财会部记账员办理信息变更手续。陕西省公积金提取办法主要包含三个方面,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申请表等材料,然后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以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资金主要以转账的形式达到账户。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