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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到保全要是多久?
2024-03-22 09:59:25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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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财产保全,如果属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如果属于非诉讼财产保全,就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第三,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十一条

向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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