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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男方缺席出庭,如何做出判决?
2024-03-21 04:57:30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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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法庭诉讼,将进行缺席审判。判断是否判决离婚时,需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被告两次不出庭,通常会判决离婚,但具体判决仍取决于夫妻感情状况。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不能全权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双方必须亲自到庭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代理部分诉讼程序和财产分割事宜,但离婚与否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法律分析

如果男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法庭诉讼,将缺席审判。在判断是否判决离婚时,需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出现了破裂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因此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判决: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一、离婚案被告两次不出庭会怎么样?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判离婚的可能性大,不过具体如何判决看的还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被告不出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亦可缺席判决。

二、双方都签了离婚协议书能不能全权委托律

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感情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此外,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达的。

对于身份关系,离不离,解除收养关系等部分,都是不能代理。不是说离婚案件不能代理,特指离不离这个意思表示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来说,律师不能代说。离婚案件中诉讼程序,如立案收文书,当然可以代理,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部分也可以律师代理。

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自己的权利。但是,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场签字办理离婚手续。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有可能判决离婚。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然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因为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感情状况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表达和决定。律师可以代理一些诉讼程序和财产分割事宜,但离婚与否的决定权仍然在当事人手中。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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