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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国际商标?
2024-03-21 14:13:26 责编:小OO
文档


申请程序。

(1)根据《协议》,《协议书》确定中国是原所属国家的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协定》或《协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首先必须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根据初步审定或申请受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我国设有真正有效的营业场所

②在我国有住所

③拥有我国国籍

(2)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直接向商标局或邮寄处理,或委托代理机构处理。直接办理的,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商标局可提供翻译。档案翻译费3元人民币。

(3)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代理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等有关事宜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办理。但申请办理与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则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论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局均以收文之日为申请日期,并编申请号。手续齐备后,商标局在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将申请书寄国际局;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如果在期限内修改并返回商标局,则不予保留申请日期的修改或过期修改,则不予保留申请日期。

(5)费用。

申请人申请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时,应向国际局缴纳基础注册费,并附加注册费(如需要),补充注册费或其他单独规定费,并向商标局缴纳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手续费。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全的申请表后,会计费用,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送《收费通知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按照该通知书的要求,可以用人民币向商标局结算,也可以直接用瑞士法郎向国际局结算(见附件

四、五),但必须向商标局发送汇款凭证,同时向商标局支付手续费。

(6)商标公告,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通知。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在国际注册簿上注册后,国际局负责发表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中,每周发表一次,每个人都可以订购的商标注册证、更新证等相关通知,国际局直接发送申请人、注册人或其代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以中国为原属国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应当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所,或者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拥有中国国籍。

第三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申请人,其商标已在商标局获得注册的,可以根据马德里协定申请办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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