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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低保户能申请大病救治吗
2024-03-21 17:36:16 责编:小OO
文档


一、不是低保户能申请大病救治吗?

大病医疗救助:1.救助对象(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2.救助形式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二、一定要是低保户才行吗?不是低保户就一定不行?

2、服务内容受理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困难程度轮候调配廉租住房。二、法律依据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第162号令);2、《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90号令)。三、申报材料1、《武汉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2、家庭户口簿;3、家庭成员身份证;4、家庭住房租约或者住房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四、收件处理街道或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分别由事处、区民政局,由区房产局登记、区房产局初审,区房产局组织公示后报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审核批准。五、审查内容1、申请家庭收入情况是否符合配房租赁条件:各事处一、老,由审查部门书面通知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办理结果出具申请家庭享受配房租赁的审核意见九、送达不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配房租赁文章来源:02:04字体显示:【大】【中】【小】办理类别,须出具低保证;属孤:保障性住房管理项目名称、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5:廉租住房配房租赁主管处室:市局住房保障与改革处受理部门:更新时间:、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是否符合配房租赁条件。六、工作时限常年受理年度审批七、收费依据不收费八、病、家庭成员收入证明;6、属低保家庭的,轮候配房。可配房的由区房产局通知申请家庭签订廉租住房租约,房屋交付后入住。十、特别事项说明咨询电话

四、不是低保户能到民政局申请报销吗?

(1)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2)、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3)、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事处、乡镇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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