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协议和遗赠扶养协议都是指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嘱人通过协议,将其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在死后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规定扶养方式和扶养期间的协议。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区别在于,遗赠是
法律分析
遗赠协议和遗赠扶养协议都是指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1. 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2.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嘱人通过协议,将其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在死后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规定扶养方式和扶养期间的协议。
3.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区别在于,遗赠是一种遗嘱制度,而遗赠扶养协议则是一种协议制度。遗赠通常是遗嘱人遗嘱中的一部分,而遗赠扶养协议则是一种的协议。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还承担了扶养被继承人的责任。
遗赠扶养协议指公民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
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
3.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4.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
5.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遗赠是无偿的行为。
二、遗赠具有如下特征:
(1)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受遗嘱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
(3)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
(4)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
(5)受遗赠人无权参与财产的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三、遗赠扶养协议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
(2)遗嘱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其优先性表现在: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相抵触时,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4)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权利只能在受扶养人死亡时实现。
遗赠协议和遗赠扶养协议都是遗赠人对自己财产的处置,但遗赠是单方想要把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且对受赠人没有要求。遗赠扶养协议则是两方约定好责任义务之后达成的协议,一方要负责扶养照顾,一方要负责看护财产,且受扶养一方死后扶养人才能继承财产。
拓展延伸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1. 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的,不得有任何一方强制或施加压力。
2. 遗赠扶养协议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和条款,以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4. 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5. 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应当提供与被扶养人生活有关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等必要条件,被扶养人应当履行扶养人提出的合理要求。
6. 遗赠扶养协议应当经过公证处公证,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特征包括自愿、明确、合法、书面、提供必要生活和医疗条件以及经过公证等。
结语
遗赠协议和遗赠扶养协议虽然都是遗赠人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遗赠是一种遗嘱制度,而遗赠扶养协议则是一种协议制度。遗赠通常是遗嘱人遗嘱中的一部分,而遗赠扶养协议则是一种的协议。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还承担了扶养被继承人的责任。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遗赠具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受遗嘱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受遗赠人无权参与财产的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等特征。而遗赠扶养协议具有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遗嘱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等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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