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是否将房产进行多卖时,购房者需要核查房产的所有权人并确保卖家是房产所有权人。此外,购房者还需查询房屋产权状况,确保卖家已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中介配合房主解除网签合同并完成“一房多卖”是违法行为,购房者应警惕。对于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购房者应先办理过户手续以获得商品房所有权,如果未完成过户手续,则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最后,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在决定是否将房产进行多卖时,需要先核查房产的所有权人。除了共有产权人,一套房产是不允许同时归属于多人名下的。在过户之前,购房者要确定卖家是否就是房产所有权人。至于房屋产权查询,则需要产权本人持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件去房管部门查询。买家也可同去,以便核实房源产权是否为卖家所有。如果你要求查询房源产权状况,房东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你就得小心了。虽然不一定是“一房多卖”,但至少产权可能存在问题。2、及时网签通过网签锁定房源买卖是防止“一房多卖”的重要手段,如果中介配合房主解除网签合同并完成“一房多卖”,则会面临被取消网签资格。
二、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者将获得商品房所有权。凡是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无法再要求过户。另外,如果办理过户的购房者被认定为和卖房人恶意勾结过户,其他购房者则可以主张该过户手续无效,房屋交易无效。2、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者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由于仅仅完成了购房合同签订,但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过户。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即使付了全款,也只能追求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拓展延伸
在房地产交易中,一房多卖的情况并不罕见。虽然这种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合法的,但购房者仍然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房多卖可能会导致购房者损失购房款。因此,购房者应该确保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明确房屋的销售情况,并在合同中约定卖方不得将房屋一房多卖。此外,购房者还需要了解房屋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以了解一房多卖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购房者发现房屋被一房多卖,他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1. 与卖方协商解决:购房者可以与卖方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卖方愿意,可以达成一个新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取代原有的合同。
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卖方拒绝解决,或者购房者无法与卖方达成协议,购房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这包括向房地产律师咨询,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并寻求帮助。
3. 发起诉讼:如果以上措施都不奏效,购房者可以考虑发起诉讼。在发起诉讼之前,购房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证明房屋已被一房多卖的证据,以及购房者因一房多卖而受到的损失。
一房多卖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因此,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在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时,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在决定是否将房产进行多卖时,需要先核查房产的所有权人。此外,及时网签通过网签锁定房源买卖是防止“一房多卖”的重要手段。如果中介配合房主解除网签合同并完成“一房多卖”,则会面临被取消网签资格。对于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者将获得商品房所有权,其他购房人无法再要求过户;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者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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