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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隐瞒共同财产
2024-06-19 04:17:52 责编:小OO
文档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时,协商不成,到起诉,主张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2、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或者另一方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可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

通常以下四种情形以及结合法理,区分是否为主观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资产应从行为上看,如果具有很明显的非法侵占或者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意图,并且也完全能够实现这种意图,主客观能够相互统一,这种情况就应该认定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1、转移存款,即将自己名下银行存款或股票账户资金等取出或转账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此时另一方根本无法查询到该笔财产的存在。

2、虚假过户,即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将不动产、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即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进而隐藏,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即包括赠与给情人或其他有暧昧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其实最终还是自己获利。

一、离婚财产转移

离婚财产转移《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申请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会给予追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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