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抚养费评介银行流水判决吗
2024-06-18 06:33:21 责编:小OO
文档


抚养费评介银行流水判决吗

公司的工资流水和银行收入流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若经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要求对方支付,已经胜诉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只要对方申请了、案件清楚的话当然有权利的查询个人账户、不仅可查询还可以冻结和转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个真的不一定!!

抚养费到底给多少合适?位置不同,想法不同。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往往觉得:抚养费太少,现在养孩子的花销巨大,对方即便是给30%,都觉得不够!给抚养费的一方,则因为再婚组建新家庭,认为之前的抚养费金额过高,自己压力太大,孩子啊会考虑能不能降低抚养费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抚养费它本身的几个特点:

1、抚养费应保持相对稳定性

一般情况下,高额抚养费通常在协议离婚中出现,出于自愿的原则。通常判决的抚养费金额在500-4000元不等,很少出现特别高的情况。那么,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关于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通常都是慎重考虑之后的决定。

而且,抚养费条款的约定还涉及离婚决定的本身、孩子现在的生活需求、孩子将来一定期间内的生活需求、还可能会考虑物价上涨等等因素。且离婚协议是一揽子协议,抚养费也牵涉到离婚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中其他条款的让步。

故抚养费应当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2、抚养费以协议约定为优先

对于子女抚养及子女生活、教育费的负担可由双方协议约定。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承担抚养费的问题,法律规定了以离婚协议约定优先为原则。

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司法解释规定了“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这样的规定赋予自由裁量权,一般情况下可在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进行裁量。

当然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法官也可以低于月总收入的20%或高于月总收入的30%进行裁量。

3、抚养费的降低或者增加都要有依据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呢?

1)原定抚育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所在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什么情况之下能够要求减免抚养费呢?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的。

最近上海一中院就审结了一起抚养费案件。起因是前夫因为再婚生育孩子,希望找前妻协商“因经济压力大”,能否降低孩子的抚养费?遭到拒绝之后,男方直接起诉至。最终经过两审终审,判决驳回男方要求降低抚养费的诉请。

其中认为:男方跟前妻离婚时,自愿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每月支付7000元抚养费,并且在离婚后也一直实际支付了将近两年。说明男方实际上是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的金额也并没有超出男方的支付能力。

并且,在男方经济状况并没有明显恶化、劳动能力并没有明显降低的情况之下。双方应当恪守离婚时的约定。根据主审法官所说:已经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应当遵照履行、严肃对待,不能轻易更改,否则对另一方而言,有失公允。

这也给我们提示,在签订离婚协议或者是调解协议的时候,想清楚自己签字的后果。不能为了急于离婚就承诺高额的抚养费,否则,在没有法定情形的情况之下,是很难改变的抚养费数额的。

第二,抚养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

抚养费包括了子女在成年以前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费用。虽然抚养费看似只有几百元或者几千元一个月,但是实际上它是一笔需要按月支付,时间长达十几年的费用。

尤其是离婚后,可能涉及再婚的情况,不仅需要给上一段婚姻中子女抚养费,还要支撑现在家庭的生活开销。可以说是影响巨大,总的计算起来也是一笔比较大的费用。

那么,抚养费的金额到底是根据什么来衡量的呢?为什么每个家庭、每个地方的抚养费金额不等呢?

法官通常是从哪些因素考虑抚养费金额的呢?

1、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怎么理解呢?就是指各个省市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金额,用这个金额除以12,,就能够得到月人均消费支出。

但是这个金额并不能直接拿来使用,从法律上来理解,不管是直接抚养孩子,还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都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所以,这个金额还要再次除以2,才能够得出不直接抚养孩子那一方应该承担的抚养费用。

这个金额,是第一个参考因素。

2、孩子的实际需求

每个孩子的情况不同,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孩子实际的生活花销、。那么法官也会考虑这个实际的花销金额,以此来决定最终的抚养费金额。

通常在抚养费中,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差异比较大。如果孩子现在正在就读的学校、兴趣班、辅导班,实际产生的费用就是一个比较高的金额,那么这时候,高额的抚养费也比较会被法官支持。

另外,孩子身体原因需要长期治疗的,这样一笔现在、将来都会存在的费用,法官也会考虑进去。

当然,如果双方同意这两样费用实报实销,各自承担一半的话,也是可以的。

3、父母双方的实际经济情况

一般情况之下,需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提交近一年的工资流水作为参考。

前面也提到:抚养费可以按照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30%来确定,这一条规则在实践中,一般在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工资很低的情况之下运用,抚养费不超过工资的20%-30%。

但是并不会按照这一条来规定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工资的20%,因为抚养费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来,实际上在抚养费的判决中,金额往往不会相差太大。

第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什么要求吗?

具体关于支付的方式,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但是实践中,一般都是按月支付,通常不会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孩子的生活教育费用,按月支付不仅压力小,而且还能够避免大笔金额的抚养费被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直接挥霍掉,钱花不到孩子身上!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如果双方都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也会同意。或者是一方定居国外,国内没有财产的,这样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后续可能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对方条件允许,也会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第四,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到底是多久?

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期限是至子女满18周岁时止,但是也会存在一些例外的情形。

1、满16周岁,能够以自己收入维持当地正常的生活了

这种情况就需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证明:子女已经年满16周岁,并且已经在外打工,能够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了。这时候,就可以不再支付孩子抚养费。

2、满18周岁,但是子女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这种情况之下,即便子女成年了,但是实际上仍然没有生活的能力,父母有义务继续抚养子女。

3、年满18周岁,但是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

最常见的就是高中复读的。

4、夫妻之间存在其他书面约定

如果双方约定了抚养费支付到大学毕业或者是年满22周岁为止。这种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有效的。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但是并没有读大学,已经能够生活了。这时候也不必再继续支付抚养费了。

如果双方没有作出特别的约定,那么即便子女读大学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没有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

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这篇文章全部给大家讲透彻啦!

在协议离婚或者是调解离婚时,一定要根据这篇文章,在法律的规定下,守护好孩子的最大化利益奥。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