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归子女。很多夫妻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以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孩子所有。但是在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是归父母管理,在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便是无效约定。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婚前不动产归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上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在分割时发生争议,该约定还是无效。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这类看似是为了让双方打消离婚的念头,好好经营的婚姻,实际上是离婚自由权,是被认定无效的。
一、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可以不
离婚后的财产归子女所有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行。离婚房产可以归孩子所有。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共同的子女,应当及时完成赠与手续。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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