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5)违约责任。
四、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3)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4)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