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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押金是否合理?
2024-06-18 06:44:10 责编:小OO
文档


免费培训交押金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尚未履行部分的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不影响劳动者在此期间的薪资调整。

法律分析

免费培训交押金是不合法的。我国相关法律规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薪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二条#160;【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薪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拓展延伸

押金退还是否合理?

押金退还的合理性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合理的押金退还应该平衡租户和房东的权益,确保公平和透明。一方面,押金退还应该保护房东的合法权益,防止租户恶意损坏房屋或拖欠租金。另一方面,也应该保护租户的权益,确保押金不会被滥用或非理性扣除。一个合理的应该明确规定退还押金的时限、条件和程序,并建立的仲裁机构解决争议。此外,的执行应该透明公正,租户应有权要求详细的维修和清洁记录。综上所述,押金退还的合理性在于平衡各方利益,保障租户和房东的权益,维护租赁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结语

合理的押金退还应平衡租户和房东权益,确保公平透明。应保护房东合法权益,防止租户恶意损坏或拖欠租金;同时保护租户权益,避免滥用或非理性扣除押金。需明确退还时限、条件和程序,并设立仲裁机构解决争议。执行应透明公正,租户有权要求详细维修和清洁记录。合理的平衡各方利益,保障租户和房东权益,维护租赁市场稳定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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