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夫妻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由判决。隐藏财产或侵占行为会受到惩罚。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自愿平等达成协议即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不同,需要满足特定要件,包括同居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法律分析
一、事实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3.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分割财产。
三、事实婚姻等于合法的婚姻吗
不等于。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语
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公平合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判决。夫妻一方有权请求补偿,隐藏、转移财产者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分割协议不需公证,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事实婚姻不等同于合法婚姻,需满足同居始于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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