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制作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以欺诈目的。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涂改、挖补真实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改变日期和增加面值。
法律分析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规定,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以使用为目的,仿照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作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日期和增加其面值的行为。
拓展延伸
伪造股票/债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伪造股票/债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严厉而严肃。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涉及伪造股票/债券的罪行可能被视为欺诈、伪造、证券欺诈或金融诈骗等犯罪行为。对于犯有此类罪行的个人或组织,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罚款、监禁甚至长期监禁的处罚。此外,伪造股票/债券还会导致投资者的财产损失、市场信心受损以及金融秩序的混乱。因此,法律系统通常会采取严厉的措施来打击伪造股票/债券行为,以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结语
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严厉而严肃。犯有此类罪行的个人或组织将面临刑事指控、罚款、监禁甚至长期监禁的处罚。此外,伪造股票/债券还会导致投资者财产损失、市场信心受损以及金融秩序混乱。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法律系统将采取严厉措施打击伪造股票/债券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条 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交易所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允许非会员直接参与股票的集中交易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二十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三)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四)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五)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六)违约责任;
(七)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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