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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财产怎么查对方账户资产?
2024-06-17 19:10:13 责编:小OO
文档


本文介绍了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二手房抵押贷款等概念。同时,针对离婚财产分割中银行存款和信用卡查询取证、工资报酬查询取证、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法律分析

抵押贷款是指将房屋、汽车等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将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汽车抵押是指将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抵押合同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签订的抵押协议。二手房抵押贷款是指将二手房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通常意味着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可能会想要查询另一方的财产,或者认为另一方没有完全将财产拿出来。因此,很多人会问离婚后如何查对方账户资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银行存款和信用卡查询取证是重要的问题。离婚后分割的应该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至银行调取。而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二、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去调查,律师开具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介绍信至单位查询时,能够得到对方的工资收人证明,但对于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会要求调取。所以,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人情况时,不如直接向申请开具调查令或申请直接调取。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在短时间内变换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则需要到这些单位一一调取。

三、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

(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实践中常出现争议的是,由于股票的市场价值波动性较大,既可能增值,也可能出现贬损的情况,此时该以何种价格标准进行分割就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会取一个时间点(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值)确定股票的价格,判由持有股票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对价给另一方。

当然不同的解答方式对应的是不同的途径所获得的财产,比如说,如果是工资的话,那么可以直接聘请律师到相关人员的单位进行调查,或者是直接去相关的单位要求其提供一方的工资单,从而证明工资收入的多少。

结语

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和二手房抵押贷款是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贷款时所使用的方式。离婚后,查询对方账户资产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银行存款和信用卡查询取证是重要的问题。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通常需要调查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此外,工资报酬查询取证和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也是常见的查询方式。当事人或律师通常需要查询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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