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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离婚财产
2024-06-17 20:11:1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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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人闹矛盾,离婚不能达成协议,需要提起离婚诉讼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提起离婚诉讼,要明确管辖,要知道向哪个起诉。一般来说,起诉离婚,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便可。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跟住所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户口所在地以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其他几个常见的特殊情况的管辖:1.被告在国外、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管辖;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而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管辖。3.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4.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一、确定管辖的一般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由被告所在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的案件包括一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起诉,共同居住的区或镇的基层就是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3、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任命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告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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