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