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夫妻分居满三年并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以及如何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如果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应该准许离婚。同时,如果另一方坚决不离,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该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夫妻分居满三年并起诉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如果人民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应该准许离婚。
一、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家庭暴力、出轨、夫妻关系破裂等证据。起诉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准予离婚。将根据实际情况,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二、一方要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怎么办
一方要离婚,对方就是拖着不肯离婚的,想要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起诉状以及其副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拓展延伸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如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是会判离的。根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夫妻分居满三年并起诉离婚的,需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若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应准许离婚。但若另一方坚决不离,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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