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可暂不分割财产,夫妻可自行协商或诉诸进行调解或判决。共同债务应先用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时由夫妻个人财产均摊。可判决偿还顺序和方式。对于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立法有必要明确规定此原则。
法律分析
一、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怎么办?
1、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民政局解除婚姻关系时没有处理共同财产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起诉至人民由审理查明后对共同财产进行调解或判决进行分割。
3、财产的性质不同,归属和分割也不一样,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二、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1、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判决。人民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
2、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判决。
3、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清偿的一项原则,也有必要规定在法条中。
结语
离婚时,民政局未对财产进行分割,可通过协商或审理解决。财产分割应先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可诉诸。财产性质不同,归属和分割方式也不同。离婚债务应先用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时由双方个人财产均摊。可调解或判决分割。立法应明确偿还顺序和方式,只有在财产不足或双方争议时,才由判决。个人财产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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