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但需要父母协商一致。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即抚养孩子一方无权单独更改孩子姓氏,即使已更改,对方也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姓名。
所以说,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孩子姓氏的。理论上在离婚后要想合法的更改孩子的姓氏,只能双方进行协商,在协商一直的基础上进行更改。
一、孩子抚养权跟姓什么有关系吗
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姓什么没有关系,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人格权,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但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取得抚养权后可以经双方同意后,改为取得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的姓氏,如果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有权向递交起诉状,请求更改孩子的姓氏,但是不管的孩子的姓氏是否更改,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要支付抚养费。
二、父亲不同意是否就一定不能改姓
一般是的。未成年孩子的名字更改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同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夫妻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未经对方的同意,擅自变更子女姓名的,该行为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责令恢复原姓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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