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合并或分立情况下原合同仍有效,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变更需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法律分析
不影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拓展延伸
法人代表变更后如何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性?
法人代表变更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性具有一定的影响。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首先需要进行合同的审查和修改,以反映新的法人代表信息。其次,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的变更情况,并确保变更手续合法有效。此外,还需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他们对变更情况的认可和接受。对于合同的履行性,新任法人代表应了解合同条款和义务,并确保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应保持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在必要时进行合同修订。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在法人代表变更后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性,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人合并或分立后,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或分立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在法人代表变更后,双方应进行合同审查和修改,并确保变更手续合法有效。新任法人代表应了解合同条款和义务,并确保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在法人代表变更后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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